客户声明与保证:

1. 本人保证在浏览大兴网站及办理开户手续时,不是身处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不是香港居民及/或美国公民。

2. 大兴网站没有就任何贵金属及其他保证金交易投资产品(下称"贵金属产品")及相关服务向我提出或作出任何招揽或推广。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请仔细审阅。

本法律合约乃由大兴,其承继人或转让人,与本合约的合约方共同订立(下称"客户")。

注意事项

贵金属产品交易买卖涉及潜在的利益与损失,并不能保证绝对的盈利或亏损。若买卖情况不利,损失有可能超过最初投入的金额。买卖的价位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大多是难以预计的,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结算失利的买卖。大兴的职员虽然不断注意市况,但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预测准确性的保证,也不能保证任何损失不超过某一个金额。

请在签署本协议前,小心阅读整份协议。注意:通过网上开户者代表同意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与亲身签署协议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相同。大兴会及时上载最新修订之协议内容,客户有必要自行查阅以保障知情权。

风险披露声明

本项简要声明并不披露关于贵金属产品的所有风险及其他重要方面。鉴于有关风险,客户在参与交易之前,应该了解交易性质及将会面临的风险程度。贵金属产品交易并不适合于普罗大众。客户必须根据客户的投资经验、目的、财力和承受风险能力等相关情形仔细考虑金银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客户在开户及开始交易前应该咨询法律及其他专业意见。

1. 保证金交易的风险

贵金属产品交易伴随很高风险。相对于贵金属产品价格而言,初始保证金的金额可能比较小,这样交易就会被杠杆化。即使市场上出现比较小的变动,也会对客户已经或将要存入的资金产生相对大的影响:对客户也许有利,也许不利。客户可能需要为了保持头寸不被结算而需要承受客户存入本公司的初始保证金及任何追加资金上的损失。如果市场变动对客户不利或导致保证金水平下降,客户有可能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来维持头寸而在亏损的情况下被清算,客户将必须对由此造成的亏损自行负责。

2. 降低风险的指令或策略

下达某些旨在将损失/利益限制在特定金额的指令(例如"止损"指令,或者"止赢"指令)有可能并不见效或没有执行。如果订单是限价单,没办法保证订单以限价执行或会执行。一些实用头寸合并的策略,例如差价或同价对敲,或许与单纯做"长仓"或"短仓"存在着相同的风险。

其他交易的额外风险

3. 交易设施

大部分电子交易的设施是通过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来进行交易指令的传递、执行、匹配、登记和交易清算。与所有的设施和系统一样,他们容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清算所及/或公司设定的有限度责任。这些有限度责任可能各有不同。

4. 电子交易

有别于公开喊价买卖的交易运作,电子交易会令客户有机会遇到由于计算机的硬件、软件及互联网传输的失误,而导致客户的指令处于未被执行或完全不会执行的问题,客户必须了解有关风险并不能将第三方风险转嫁至大兴。

5. 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辖区,且仅在限定的情况下,公司可被允许开展场外交易。这些交易或许会增加客户的投资风险,因为该公司可能是客户的交易对手。场外交易的监管一般较少,或由独立监管团体来负责监管。所以,在进行交易时,客户必须详细了解交易规则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6. 在其他司法辖区的交易

在其他司法辖区市场(包括正式连接到本地市场的市场)进行的交易可能会使客户面临其他风险。在那些市场的规定下,投资者受到的保障可能不同,或甚至会减低对投资者的保障。在开市交易前客户应该询问任何与客户交易有关的规定。客户的当地监管机构,将不能强迫执行客户交易所在的其他司法辖区的管理当局或市场的规定。客户应在交易前确定并了解本身所在地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得到的补偿。

7. 佣金以及其它费用

在客户开始交易之前,客户应该了解清楚所有佣金、收费及其他应付的费用。这些收费将会影响到客户的凈利润(如有)或增加客户的损失。

8. 暂停或限制交易与定价的关系

市场状况(例如流动性)及、或某些市场的运作条例(例如由于价格限制或停市造成的任何贵金属产品暂停交易),有可能增加损失的风险,因为完成交易或平清、对冲头寸已经变得很困难或不可能。再者,相关资产与贵金属产品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不复存在,缺乏相关资产的参考价格,使"公平"价格难以判断。

9. 存放的现金与财物

客户必须熟悉各种有关"为进行当地或外地交易存放的金钱与财物"有哪些保障,特别是在公司资不抵债或破产的时候。客户可收回现金与财物的程度,是受制于特定法例或当地的规则。在有些司法辖区,当清债出现亏空时,特地标明为客户所有的财物将与现金一起被按比例加以分配。

10. 不可抗力的风险

客户须知如果交易活动被不可抗力干扰时,客户的订单可能无法执行,或在相对通常情况不足的条件下被执行。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来源被暂时关闭、损坏或其他人和情况下关闭停止运作;2. 在相应交易市场上,贵金属产品价格有异常变化或丧失流动性;3. 宏观经济数据报告的发表,或其他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公布,对贵金属产品价格有显着影响;4. 因硬件、软件的损坏,导致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作,大兴不承担任何责任;5. 由于网络供货商的失误导致互联网连接失败;6. 国家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命令;7. 电信系统的瘫痪。

客户告鉴

关于在大兴开立账户以便通过贵金属产品场外Over-the-Counter市场(以下简称「OTC」)从事以按金形式进行的合约单位的贵金属产品投资,并不涉及实货交收。客户确认已了解下述有关杠杆OTC交易的因素,以及为客户提供的风险披露声明。

1. OTC交易仅适合于专业机构或投资经验丰富的人士,其财力可以承受也许远超过保证金或存款金额的损失而并不干扰其正常生活。

2. OTC的业务并不在有组织的市场进行交易,所以无需公开喊价。尽管许多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提供报价和实际价格,这两者可能因为市场的缺乏流动性而有所差异。许多电子交易设施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来支持进行下单、执行、匹配。客户确认任何由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所提供的信息是由数据来源方(第三方)按照"现况"或"当时可供使用"的基础上提供的,客户需承担因依据有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大兴不会确认、保证或担保该等信息的实时性、次序、准确性、充分性、连续性或完整性。同时,大兴不会就该等信息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该等信息的商用性或就某项用途的适用性)。

3. 在OTC市场上,公司不仅进行交易所场外交易。为客户进行交易的公司亦有可能是客户交易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平仓、评定价值、确定公平价值或评估风险有可能会很困难或不可能。鉴于这些原因,这类交易可能涉及更大的风险。场外交易可能受到较少的监管或由不同的监管体系所监管。在开始交易之前,客户应该了解适用的规定和伴随的风险。

4. 无人能保证客户的交易对手的信誉。大兴将会尽力只与具备良好声誉的机构和清算所进行交易。此外,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交易流动性的降低造成贵金属产品交易停止,从而妨碍平清不利的头寸,由此可能带来相当的财政损失。大兴不会就这些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5. 客户确认购买或卖出贵金属产品包括进行交割,每次交易都进账到客户在本公司开立的交易账户。

6. 大兴的保证金政策,以及执行交易的机构/清算所的政策可能要求客户提供追加资金以便维持其保证金账户,客户有义务满足这类保证金要求。否则将可能带来头寸的清盘及相应的损失。大兴保留拒绝接受订单的权利或提供市场对冲。

7. 在某一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可能不仅与银行同业市场的交易不同,也可能不同于在其他公司的电子系统进行的交易。如果客户在某一电子平台从事交易,客户将面临与该系统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客户的订单难以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客户需承担因而引致的一切损失。

8. 倘若客户将其账户的管理权或交易权交予第三者 (下称"介绍人") ,不论是以自主权或非自主权的基础上,大兴将不对客户作出的选择负责或对此作出任何推荐。大兴不对有关交易介绍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大兴不对因为交易介绍人的行为而对客户产生的损失负责;大兴不对交易介绍人的运作方式作出任何间接或直接的支持或批准。如果客户授权客户介绍人管理其账户,客户需自行承担风险。 倘若客户未获本公司同意将交易授权或对其账户的管理交予介绍人,大兴保留对有关账户所有或部份相关的交易进行取消的权利,而不需事先通知客户。

9. 客户应完全遵守当地有关法例,包括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权区内须遵守之任何其他手续而取得政府或其他方面之同意,以及因为使用本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当地任何相关税项、关税及其他金额。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大兴声明及保证已遵守当地法律及规定。如果客户对情况有疑问,请向专业顾问查询。

10. 所有客户必须意识到任何"回报"均非保证。此外,除非有与本公司记录相符的文字记录,大兴不对任何大兴、其雇员及/或关联人作出的声称或保证负责。

介绍人披露

大兴并不监管介绍人的活动,不对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承担责任。大兴和介绍人相互完全独立。

大兴和介绍人直接的协议并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关系。介绍人不是大兴的代理人或职员。

  1. 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大兴的账户是由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可能获得客户的个人资料及其他有关客户在大兴账户交易活动的数据。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大兴的账户是经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不得以客户的大兴账户从事交易。除非客户通过书面协议授权该代理人代表客户进行交易。
  2. 因为贵金属产品交易的风险因素很高,只有真正的"风险"资金可以用于这类交易。如果客户并没有闲置资金可供损失,客户不应在贵金属产品市场上交易。
  3. 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很多出售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研究或建议可能不受政府机构监管。
  4. 如果客户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会带来交易盈利,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有贵金属产品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损失风险。此外,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有贵金属产品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并不保证带来盈利,亦不一定可以避免风险或限制风险。
  5. 如果介绍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交易的信息或建议,大兴绝不对客户使用该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
  6. 客户确认大兴及与其相关的任何人士不会就客户账户未来的盈亏作出任何许诺。客户明白贵金属产品交易有很大风险。
  7. 大兴会在新客户开立账户时提供风险披露信息,客户必须仔细阅读这些信息,不得倚赖任何源出别处的相反意向信息。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已阅读及理解大兴的风险声明。
  8. 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他任何非大兴雇员获得的信息或建议,大兴均不能控制,也不会支持或担保其关于贵金属产品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9. 大兴不支持或担保介绍人所提供之服务。由于介绍人不是大兴的职员或代理人,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享用其服务前验证和严格评估该介绍人。
  10. 客户声明及保证其并非美国公民╱居民(作为缴税或其他目的),亦并非以其他方式就任何目的而言与美国有所关联,亦并非以代表任何美国公民╱居民╱实体的代理人身份行事。倘若上述之声明及保证有任何改变,客户承诺在该改变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客户协议

大兴同意客户开立和持有一个交易账户,并可能通过或透过客户的大兴账户向客户提供有关买卖 OTC。

1. 条款与标题

"大兴"一词包括大兴,其分部,继承人和转让人。"客户"一词乃指订立本协议的一方(或多方)。"协议书"一词包括所有客户在任何时候为维持其大兴账户而订立的其他协议或给予的授权。本协议的段落标题是为查考便利而加入,并不限制或影响段落条文的应用与意义。

2. 约束效力

本协议(包括风险披露声明、客户告鉴、免责声明、本客户协议以及开户申请表)将持续有效,并涵盖客户任何时候在大兴开立或重新开立的所有账户,不论任何大兴或其他继承人、转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事变动。如果发生合并、兼并或其他变动,本协议(包括任何授权)将适应大兴或其他继承人或转让人的利益,并对客户及其/或其遗产继承人、委托人、管理人、法定代表、继承人和转让人具人约束力。客户只有在确认本协议之后才可在大兴进行交易,并同意客户与此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

3. 协议接受

仅当大兴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大兴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大兴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恶意交易定义及处理办法

恶意交易包括以下两种类型操作:

套戥:互联网、联机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在大兴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套戥"及"切汇",或因网络联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客户直接向自营商进行买卖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大兴不容许客户在本公司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

价格、订单执行及平台操控:大兴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其价格、执行及平台进行操控。若大兴怀疑任何账户从事操控,大兴保留对账户进行调查及复核的权利,并从涉嫌账户中扣除由相关活动所赚取的盈利款项。大兴保留对相关账户进行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

为建立并提供一个公平及公正的交易平台让客户进行交易,公司将对客户的交易账户内出现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活动(下称"异常交易活动")做出进一步审核。若该等异常交易活动经审核后被公司认定为具有恶意性质、滥用平台机制或违反本协议条款,将被视为恶意交易,并适用下述处理办法:

  • 频繁的超短线交易:在极短时间内(例如180秒或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决定的其他时长内)频繁完成开仓与平仓操作,特别是意图利用微小价格波动或潜在报价延迟进行套利的行为。
  • 使用未经授权的辅助工具或程序化交易:使用任何未经大兴明确书面授权的第三方交易软件、外挂程序(EA)、高频交易程序、自动化脚本或其他类似工具进行下单或管理交易。
  • 多账户关联操作及高频交易:使用同一(或关联)操作装置或网络环境,注册或操作多个不同客户账户,并进行协同交易、高频交易、对冲交易或任何形式的关联性模式化交易。
  • 市场操纵及滥用行为:任何试图或实际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国际市场价格或本平台产品报价,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并试图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

恶意交易行为处理办法:

对于涉嫌从事恶意交易或异常交易活动的账户,大兴可全权酌情决定,立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 对相关交易进行干预,例如拒绝接受订单、取消已执行订单(无论盈利或亏损);
  • 对账户的下单权限进行限制或暂停;
  • 对账户进行详细调查及复核,期间可暂停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包括出金);
  • 调整因恶意/异常交易产生的错误定价或成交;
  • 扣除或追缴通过恶意/异常交易活动所产生的所有利润;
  • 对账户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或收取额外的行政处理费用;
  • 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及本协议。

声明

本人特此声明

  1. 本开户申请表所载的数据和声明均为真实、完整和正确;
  2. 本人会对最终所发出的指令承担所有的责任;
  3. 本人乃准备收取交易之商业/经济利益和/或承担商业/经济风险的人。

本人特此确认并同意,除非大兴收到本人的更改通知,否则大兴就一切目的而言可完全依赖上述数据和声明。

本人认知及确认:

  • 本人已经细阅大兴客户协议书及;
  • 客户协议书所列有关风险披露声明及;
  • 大兴已请本人阅读上述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寻求独立的意见(如本人有此意愿)。

本人同意受大兴客户协议书之条款及条件约束并明白及确认大兴可不时修订该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本人确认,大兴并不提供任何有关投资、税务或法律的意见或建议。

重要通告

登入数据保密的重要性

大兴强烈要求客户将登录交易平台的数据保密及稳妥收藏。这些登录数据是由大兴直接传递给客户。因此,只有账户持有人有权拥有该等登录数据并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买卖。大兴强烈建议客户在第一次登录交易平台时更改登录密码及妥善收藏,因为所有在客户交易账户的买卖活动,客户均需负责。当客户怀疑登录数据被第三者取得,客户应实时更改密码或通知本公司更改登录密码。同时,大兴严禁员工向客户索取登录密码及进入客户交易账户进行任何活动。客户如对任何索取登录密码的人士有疑问,请与本公司联络。

扫码下载

扫码下载移动应用